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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过期食品风险提示书
发布日期: 2025-11-26 10:12:33 来源: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广大消费者朋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过期食品可能因微生物繁殖导致腐败变质,引发健康风险,为守护大家“舌尖上的安全”,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您在食品选购、储存、食用及维权全流程提高警惕。

选购环节:擦亮双眼,守住源头防线

1.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超、农贸市场、正规便利店等渠道购买食品,避开景区周边、流动摊贩等无资质经营场所,远离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

2.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务必仔细核对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较新的产品;同时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渗漏、鼓包等情况,警惕标签模糊、字迹擦拭覆盖的可疑食品。购买礼盒装食品时,需逐一核查内部独立小包装的保质期,防止临期、过期单品混入。

3.通过电商平台、社区团购、直播带货选购时,先确认商家资质,下单前查看商品详情页的生产日期与储存要求,收货后第一时间核对实物与线上信息是否一致;冷链运输食品需检查运输温度是否达标,切勿因“秒杀”“促销”冲动消费而忽略保质期核查。

4.选购散装熟食、糕点等现制现售食品时,关注商家公示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限,尽量当天购买当天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增加变质风险。

储存环节:科学存放,避免隐性变质

1.食品保质期的有效性以标注的储存条件为前提,需严格按照包装说明存放:冷藏食品及时放入冰箱(温度0-8℃),冷冻食品需置于-12℃以下环境,避免反复解冻;谷物、食用油等需存放于阴凉干燥处,远离阳光直射、高温灶台及潮湿环境。

2.冰箱内存放需遵循“熟上生下”原则,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并密封覆盖,防止交叉污染;真空包装食品开封后即开即用,未食用完毕的需密封冷藏并尽快吃完。

3.常温存放的餐饮食品不宜超过2小时,熟食再次食用前需彻底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定期清理家中冰箱、储物柜,将临期食品集中摆放并优先食用,避免长期存放遗忘导致过期。

4.乙醇含量10%以上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等虽可免除保质期标注,但仍需注意储存条件,若出现异味、结块等异常需及时丢弃。

食用环节:双重核查,筑牢最后防线

1.食用前务必再次核对食品保质期,即使在保质期内,若发现食品出现霉斑、颜色异常、质地发黏、异味刺鼻等感官异常,或罐头、瓶装食品出现鼓包、渗漏,均需立即丢弃,切勿食用。

2.油脂类食品(如坚果、食用油)过期后易氧化酸败产生“哈喇味”,含蛋、奶、蔬果成分的调味品(如沙拉酱、花生酱)开封后需冷藏,发现霉变立即丢弃;鸡蛋等食材可通过清水浮沉测试辅助判断,漂浮的不宜食用。

3.生肉、海鲜、熟食及婴幼儿食品等高危品类,一旦过期或状态异常,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严禁食用;避免食用生食或未充分加热的食品,防止微生物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无小事,如您购买到过期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让我们共同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携手筑牢昌吉州食品安全防线。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