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 2023-11-01 19:40:08 来源: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要素)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1

批准服务信息

办事指南

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报要求等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实施公开

相关审批部门

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2

办理过程

事项名称、事项办理部门、办理进展等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及时公开

相关审批部门

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项目单位


3

批准结果信息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相关审批部门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4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相关审批部门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5

企业投资核准、备案

结果、时间、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相关审批部门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