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国家农高区工作人员任免
聘任朱毅同志为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产业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岗七级),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聘任闫海涛同志为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党群工作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岗七级),聘期三年,免去其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维稳指挥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聘任姬丽庆同志为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岗八级),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聘任吴红丽同志为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党群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岗八级),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聘任马海波同志为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动物卫生监督站副主任(管理岗八级),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上一篇: 昌吉国家农高区工作...
下一篇: 昌吉国家农高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