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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四季度农高区不合格产品抽检信息通报
发布日期: 2024-11-22 17:56:35 来源: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农高区不合格产品抽检信息通报如下:

1、在抽检监测(市级专项) 2024年新疆昌吉州节日保障专项抽检计划,昌吉市健康东路301号(健康东路以北商业三段负一层)商铺新疆燕平日日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冰糖(购进日期:2024-04-12,抽样单编号:DBJ24652300830247883ZX),经检验,柠檬黄(检出值为0.01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在抽检监测(市级专项) 2024年新疆昌吉州你点我检抽检计划,昌吉市净化路岐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5-012商铺昌吉市品味优选干果批发店销售的杏干(购进日期2024-05-15,抽样编号:DBJ24652300846733918ZX),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2.81g/kg,标准值:≤0.1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在抽检监测(市级专项) 2024年新疆昌吉州你点我检抽检计划,昌吉市净化路岐峰农贸市场7-1-021号商铺昌吉市云勤百果芳香干果店销售的杏干(购进日期:2024-04-15,抽样单编号:DBJ24652300846733919ZX),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2.37g/kg,标准值:≤0.1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农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示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