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昌吉国家农高区2025年第1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定,公布昌吉国家农高区2025年第1期(1月-3月)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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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信息表(第一期)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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