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关于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30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5483
传 真:0994-2341901
通讯地址:昌吉乌伊东路333号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邮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秸秆回收及资源化利用(能源化)项目 | 昌吉市昌吉国家高新农业科技园区老龙河佳弘农场 | 新疆诺美达循环利用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云创环安科技有限公司 | 2023-10-30 |
上一篇: 新疆福田华腾农牧科...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