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税务局2023年11月非正常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
园区税务局2023年11月
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现将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予以公告。
附件:非正常户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税务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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