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15 20:28:25 来源: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昌吉国家农高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自治州空气质量分析研判组开展空气质量评估和重污染天气预测联合会商,预测1218日至20区域4县市2园区及吉木萨尔县空气质量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PM2.5,气象扩散条件较差,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以上,达到启动黄色预警条件。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区域污染程度,农高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312160时起,与昌吉市、高新区同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成员根据《关于印发实施<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项措施,做好相应的预警响应工作,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预警响应期间,各成员单位于每天1800前,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上报农高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级)

联系人:王季,0994-235548318576499@qq.com

 

昌吉国家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昌吉国家农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31215

附件:

重污染天气黄色(级)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条件预测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发布黄色预警。

一、健康防护提示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

2)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缩短户外工作时间

3)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课程和活动

4)重污染天气时应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5)农高区环委会成员单位按行业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农高区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采取降低生产负荷、限产、停产、降低装载量/装载频次、停用国四及以下重货货车运输等措施。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经济发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农高区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减少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建设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提高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农业科技创新局、建设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农高区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应采取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等管控措施。(建设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其他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农业科技创新局、自然资源分局及各网格化监管单位);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禁止露天烧烤,落实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措施(建设管理局、派出所筹备组);督促相关企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经济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