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新疆大当家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书面申请,现对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拟予以注销,公告期5个工作日。经公告无异议,将依法注销,注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劳务派遣经营机构名义从事劳务派遣业务。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
机构名称:新疆大当家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编号:831100XJ20223001
法人:张海艳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净化路富美国际建材城C4二楼221号
二、公示期: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
三、监督电话:0994-2327062
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示范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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