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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基于农田智能感知决策的智慧农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14 12:54:47 来源: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聚焦昌吉国家农高区建设一流国家农高区、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有效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发布《基于农田智能感知决策的智慧农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本项目旨在通过智慧农场的创建,推动现代农业技术的集成应用与创新,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项目将围绕智慧农业的关键技术、装备与系统,开展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农场示范基地。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昌吉国家农高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和项目团队,具有健全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单位及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技术创新能力和示范推广能力。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按照项目指南的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5.申报项目受理后,不得更改申报单位。

6.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以所附申报指南要求为准。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背景与意义、建设目标与内容、技术方案与路线、预期成果与效益分析、经费预算与来源等。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复印件,以及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签章齐备的项目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3份(A4幅面)。

四、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4日10:00~2025年1月17日19:30。

五、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需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科技人才局。

2.科技人才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3.项目承担单位需与科技人才局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六、申报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单位无法提供配套资金的;

2.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等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或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3.申报指南明确提出申报限制的。

七、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分别签署昌吉国家农高区《基于农田智能感知决策的智慧农场建设》项目诚信承诺书。

2.项目指南中要求的单位配套资金必须是货币资金。有自筹资金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3.项目形成的产权和科研数据的归属、使用和转移,由双方商议决定。

4.项目单位和推荐单位要严格落实《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

5.项目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审查和过程管理。

八、联系方式

0994-2345627

附件:1.基于农田智能感知决策的智慧农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书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示范区科技人才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