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现就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昌吉国家农高区)2025年自治区农产品加工园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立足县域农牧业资源、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以促进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为目标,采取整合、改造、提升等方式、补贴建设一批集品种培育、基地建设、加工转化、技术研发、现代物流、营销平台为一体、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进园入区。主要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设备改造升级,打造加工产品研发及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冷链物流、智能物流以及绿色生产和辅助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不断提高县域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水平,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昌吉国家农高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和项目团队,具有健全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2.主要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设备改造升级,打造加工产品研发及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冷链物流、智能物流以及绿色生产和辅助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当年内完成项目投资200万元以上。
3.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按照项目指南的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4.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各类奖金、津贴、福利补助,不得用于弥补经营性亏损和偿还债务等;不得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如购买化肥、农药、种子、种苗、原料等);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追溯系统建设等其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交叉重复。
5.申报项目受理后,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及建设内容。
6.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以所附申报指南要求为准。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25年自治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昌吉国家农高区现代农业发展局提出申请(PDF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xjcjngq@163.com,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现代农业发展局508办公室)。
(二)昌吉国家农高区相关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经昌吉国家农高区党工委研究后,在昌吉国家农高区网站进行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昌吉州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最终结果以农业农村厅批复为准。
四、申报时间
2025年2月5日—2月10日工作日19:30前
五、其他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如实提供申报材料,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回已拨付资金。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截留。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以备检查验收。
(三)推荐申报的项目要确保2025年底前能完成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向昌吉国家农高区现代农业发展局提出验收申请,由昌吉国家农高区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照规定拨付项目资金。
通讯地址: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 昌吉国家农高区508室
邮政编码:831100
联 系 人:哈斯亚提
联系电话:0994-2338045
电子邮箱:xjcjngq@163.com
附表:2024年自治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局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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