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目标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兴疆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聚焦昌吉国家农高区建设一流国家农高区、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有效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发布实施昌吉国家农高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二、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不含课题申报单位)应是在昌吉国家农高区内注册的单位,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和能力,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
2.申报单位是企业性质的,需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其他事业单位以及机构的,须联合昌吉国家农高区内企业进行申报。
3.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类项目,若同时申报两类及以上将直接予以退回。请申报单位自行做好申报项目类型研判。
4.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类项目须明确转化的先进成果,并附成果证明文件,须明确产业化应用的基础条件、内容、地点、规模等,产出应明确量化。对转化成果不明确、转化成果证明文件过多的项目将予以退回。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为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在验收之前不得以退休为由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或提出变更负责人。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且能保证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申报项目受理后,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3.行政单位不得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背景与意义、建设目标与内容、技术方案与路线、预期成果与效益分析、经费预算与来源等。
2.经费预算书:包括项目经费预算承诺书、经费预算表、经费预算说明、自筹经费来源承诺书等。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审计报告;联合申报协议;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签章齐备的项目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5份(A4幅面)
五、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各有关单位可以结合技术需求实际及自身情况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二)专家评审。科技人才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书、经费预算书等进行充分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拟推荐名单。
(三)公示立项。向全社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对项目进行验收或绩效评价。
六、申报时间
企业线下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5日。
七、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分别签署项目诚信承诺书。
2.项目指南中要求的单位配套资金必须是货币资金。有自筹资金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3.项目形成的产权和科研数据的归属、使用和转移,由双方商议决定。
4.项目单位和推荐单位要严格落实《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
5.项目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审查和过程管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4-2350171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示范区科技人才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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