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 税 公 告
2026年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分局确认的72户企业、30户个体工商户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分局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
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分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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