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关于调整2023年上半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调整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新公通〔2017〕4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新政发〔2013〕53号)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管理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经过摸底排查,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71家,火灾高危单位4家,现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0994-8328119
邮 箱:412401844@qq.com
附件1:农业园区2023年上半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附件2:农业园区2023年火灾高危单位台账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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