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4年农高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通报如下:
1、在抽检监测(县级专项)2024年新疆昌吉市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中,昌吉市健康东路北侧(农校后门)昌吉市乐万佳超市销售的不合格农产品生姜(购进日期:2024年1月31日,抽样编号:XBJ24652301830233973ZX),经检验,噻虫胺(检出值为0.94 mg/kg,标准值为≤0.2 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在抽检监测(县级专项)2024年新疆昌吉市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中,位于昌吉市乌伊东路北侧麦芽巷西雅图花园门面的昌吉市利纳蔬菜水果店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4年01月30日,抽样编号:XBJ24652301830233953ZX),经检验该批次生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81 mg/kg,标准值为≤0.2 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针对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农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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