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公告
2025年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昌吉州税务局昌吉农高区税务分局确认的77户企业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昌吉州税务局昌吉农高区税务分局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昌吉国家农业
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分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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